市建管处狠抓高温汛期天气安全施工
发布时间:
2011-07-12
近日,市建管处发出通知,对施工现场高温汛期安全工作做出明确规定。 《通知》要求,各建筑业企业要立即制定高温酷暑天气和汛期安全施工方案,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生产工作,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,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。高温天气,午时11时30分至下午14时,不得组织施工;气温达到37℃,一律停止室外作业,职工在高温下室外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;要确保一线作业人员有必要的午休时间和充足的夜
近日,市建管处发出通知,对施工现场高温汛期安全工作做出明确规定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建筑业企业要立即制定高温酷暑天气和汛期安全施工方案,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生产工作,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,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。高温天气,午时11时30分至下午14时,不得组织施工;气温达到37℃,一律停止室外作业,职工在高温下室外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;要确保一线作业人员有必要的午休时间和充足的夜间休息,防止职工疲劳作业;要做好施工现场环境卫生、饮食安全、宿舍用电、洗浴设施、卫生急救等其他保证工作。
《通知》还就汛期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,要求汛期施工现场特别注意加强对深基坑、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、放坡、支护及坑边荷载检查,深基坑工程要严格执行方案论证、变形监测和上报制度;加强对临时设施、施工围挡的结构稳固性检查;加强对脚手架、起重机械的避雷装置、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检查;加强对施工用电线路、配电设施、电气设备防水、防触电装置检查;加强对现场办公、住宿、食堂、围墙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检查,易受洪水、山体和土方滑坡威胁的要抓紧转移;加强对位于学校、集贸市场、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围墙和起重机械检查,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,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隐患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消除的,要坚决予以拆除。雨后施工前,项目部必须对上述重点设施设备、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,确认没有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。
要求各施工企业要制定应急预案,建立应急救援队伍,加强应急物资、装备和设备的储备,制定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,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,提高他们的应急自救能力。
为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,市建管处要求各级安监机构加大检查力度,对责任不落实,工作开展不力,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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